对此,新《办法》中指出,经过回收再利用的零部件,在符合国家标准、能够继续使用的前提下,都能够进行出售,但是应当标明“报废机动车回收用件”。同时,每一件被拆解的零部件,都需要将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上报至报废机动车回收信息系统,以便将来监控每一个零部件的流向以及溯源。
新能源车的报废也一样吗?
从第一批新能源汽车出现在市场上至今,这批新能源汽车的电池也很快面临报废的处境。而目前新能源汽车的贬值率可谓“高居不下”,加之电池的报废不但涉及到车主的利益,还涉及到环境的问题。那么,新能源车型的报废也与传统燃油车一致吗?
针对这个严峻的问题,新《办法》中的说法是:报废新能源机动车回收的特殊事项,另行制定管理规定。也就是说,目前的新《办法》并不适用于新能源车型,而针对新能源车型的报废规定,相信很快也会出台相应政策。
其实三个重点是相互相成的,降低企业准入门槛,意味着国家放开政策限制,支持鼓励企业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除了能够促进行业竞争以外,还能够方便车主进行货比三家,获得更高的补贴。因此,从目前看来,新《办法》的实行对于车主来说还是有着切身的利益提升的。
但是,毕竟新《办法》的实行时间是6月1日,从政策实行到企业入市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目前大可不必操之过急,不妨等政策落实一段时间,企业做出更成熟的发展之后,大家再去“货比三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