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对下列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结果如下:
(一)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0,76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马茜芝、姚轶丹认为: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