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权益分派: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376,574,5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6元人民币现金,“今飞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6.7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4月29日生效。
因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3,312,582股,相关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本次新增股份于2020年12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价格为6.43元/股。“今飞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6.7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12月15日生效。
因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498,813,0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3元人民币现金,“今飞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6.6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7月5日生效。
因公司实施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498,819,045股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份9,703,800股后的489,115,2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5元人民币现金,“今飞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6.6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20日生效。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2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1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1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