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限制同质件流通和双标件生产
来源: | 作者:pro352a96 | 发布时间: 2016-01-12 | 3227 次浏览 | 分享到:
    1月7日,国家发改委第三次将汽车业内代表召集到北京开会,集中讨论《汽车业反垄断指南》(下称《指南》)征求意见稿。《指南》的起草和出台都很谨慎,第三轮征求意见后,起草小组还会进一步进行讨论和修改,随后公开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不得限制同质件流通和双标件生产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是《指南》要限制的另一个重要内容,主机厂由于在整个链条中处于绝对强势地位,进而对后市场零部件供应进行限制。
  《指南》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在品牌汽车售后市场上具有支配地位的汽车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应限制配件制造商生产双标件;不应限制配件的外采、外销;不应限制售后维修技术信息的供应渠道等。这些内容很大程度上打破了主机厂对于零配件供应商的外销控制和对经销商的外采控制。
  很明显,这些条例削弱的是车企对链条的管控。车企一直在提,如果整车厂不控制零配件,那么流向市场的零配件质量可能无法保障。目前的体系中,保障零部件质量的主体是主机厂。
  大众中国的代表称,由于整车厂负有对于零部件产品的责任,因此希望由车企来决定同质配件是否符合原厂配件的质量。而对于双标件,希望只在初装零部件上标有整 车厂和零部件双方的标识,而在零部件厂商从其他第三方渠道供货的零部件当中,如果要标注整车厂的商标,那么需要取得整车厂的授权。
  如何保证同质件质量,是零配件流通放开的争议焦点。主机厂普遍性的担心是,同质件(指南也称质量相当件)的质量标准,到底是由整车厂来认可,还是由国家指定的第三方质量认证机构来认可?
  总体上看,同质配件对于打开市场竞争有利。但是按照目前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整车厂必须保证车型停产停售以后十年的配件供应。问题是,市场好的时 候,很多配件的供应商都来争抢这个市场,但是这个车停产以后却只有整车厂来进行供应。这意味着整车厂在整个消费链条中承担了更多。
  但从政府主管部门角度看,汽车厂商对于自身产品、配件不可避免地负有维修、提供配件的责任。而且对质量的管控,和所有市场上流通的其他商品一样,本身就有它的政府监管部门,无需完全由主机厂来承担。
  卢纯延明确表示,双标件、同质件的质量问题,不属于《指南》的范畴。中国汽车维修协会秘书长魏同伟称,目前中国汽车维修协会正在搭建标准化委员会,促进标准体系建立。而同质配件的检测则由第三方具有国家资质且由国家指定的检测机构来承担检测工作。
  经过一年多的准备,汽车产业链条利益重构在今年进入深水区。另一部涉及到汽车经销各方利益的政策文件,也将会出台,1月7日,商务部牵头起草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在商务部网站发布向社会征求意见。
  《指南》和《意见稿》目的在于促进竞争,调整整车厂过于强势的市场地位,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健康的市场秩序。汽车流通协会副会长刁建申称,《指南》的出台将给予厂商之间一个改善相互之间关系的机会,应该在实践检验中动态调整,不断完善。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指南对于地方政府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做法,也进行了相应的规范,重点关注了二手车市场的限迁问题。对此,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称,国务院高度重视限迁问题,目前商务部也在会同相关部门,重点推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