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严禁出台新的汽车限购规定 不得对新能源车限行限购
来源: | 作者:chinacaw | 发布时间: 2019-06-11 | 1305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四)建立健全产品基层营销网络。深入实施《汽车销售管理办法》,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流通体系。鼓励家电企业与经销商、物流仓储企业加强合作,完善欠发达地区高效分销网络和仓储物流体系,提升安装维修等服务水平。积极开展新建社区全屋家电定制业务。
    
(五)不断改善配套基础设施。中央和地方财政继续对充换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给予支持,加快大型公共场所充电桩建设。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充分利用现有停车场地,按照不低于停车位数量 10%的比例建设充电设施。支持地方和企业依托路灯、加油站等现有基础设施,因地制宜开展充电设施建设和服务。鼓励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与周边居民小区建立停车设施昼夜错峰使用调配机制,提高现有停车设施利用效率。加快已有停车设施升级改造,推动立体停车设施建设。鼓励各地为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提供停车、充电设施支持。大力推进道路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积极发展汽车信息服务。继续加强农村和边远落后地区“四好农村路”建设,提高固定宽带和 4G 网络覆盖率。推进 5G 规模组网建设及应用示范。
    
(六)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严格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强化质量责任追究机制,健全问题产品召回制度和消费者维权制度,加大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加快修订出台《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健全家电和消费电子产品生命周期标准,研究制定家电安全使用年限标准。
    
四、畅通资源循环利用,构建绿色产业生态     
    
加强老旧产品报废管理,落实生产者责任,完善回收网络体系,规范梯级利用、回收拆解、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壮大回收拆解领域市场主体实力,畅通全生命周期资源循环,提高利用效率。
    
(一)严格执行老旧产品淘汰规定。建立健全并落实汽车检验和报废制度,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相关政策,推动车辆注销、报废信息共享,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夯实车主责任义务,督促符合强制报废条件的车辆及时退出。对无强制报废要求但使用年限较长的汽车、家电、消费电子产品,鼓励地方积极引导消费者及时报废更新。对排放污染大、安全性能差的老旧汽车,研究提高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投保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