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企业,落实好再生铝财税优惠政策。鼓励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向重点新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倾斜,吸引和撬动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加强法治保障,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行业运行、企业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
(三)强化人才建设。用好用活人才政策,支持企业培养和引进人才、技术团队,支持企业参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学科建设,探索订单式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传承工匠精神,打造高水平技师队伍。强化技术人才培训,加快知识和技术更新,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人才队伍。
(四)深化国际合作。积极融入“一带一路”,促进我省铝行业企业吸引外资与引进技术、管理并举,鼓励企业与境外优势企业在研发创新、标准制定、品牌建设等领域开展合作。支持企业参与国际新材料等大型科技合作计划,在境外设立研发中心,建设国际创新合作平台。鼓励企业利用发达国家地区再生金属回收体系建设再生铝冶炼加工能力。
(五)发挥协会作用。依托山东金属学会,由山东省铝业协会牵头,建立行业咨询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加大扶持力度,充实人才队伍,强化行业协会与国家有关机构对接联系,提升协会服务能力。推动行业协会围绕产业规划制定、产业链培育、行业运行调度等重点工作开展调研,邀请专家、机构和企业与山东开展合作交流,促进提升行业发展水平。